徐州市新盛超华置业有限公司龟山6-1地块(2019-64号)项目监理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徐州市新盛超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徐州市新盛超华置业有限公司龟山6-1地块(2019-64号)项目已由徐州市鼓楼区行政审批局 以 徐鼓行审备[2021]24号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 监理 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市鼓楼区龟山片区。
3.2工程规模:徐州市新盛超华置业有限公司龟山6-1地块(2019-64号)项目监理工程,6-1地块1#-15#共15栋住宅建筑及地下室,16#配电间,17#物业消控室,18#便利店、物业用房、社区用房、邮政服务用房、居家养老服务用房,19#配电间,20#物业,21#物业,防空地下室(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约95280.11㎡,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63746.11㎡,地下总建筑面积约31534㎡,其中人防工程面积约4100㎡。工程估算造价约42849万元;监理估算价约190万元。
3.3招标范围:项目建设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及其他方面工作)。
3.4要求工期:满足项目工程(含配套及附属工程)建设总工期及二年保修期。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2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需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5.4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原在监工程的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外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
5.4.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18年5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4.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5.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
6.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http://www.xzggzy.com.cn/jryd/index.html)。
6.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开户账号:60090188000127383-10034105
6.5 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4001538889、0516-67019013。
6.6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7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8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9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5月 14日至2021年6月 4 日。
7.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21年6月4日9 时30分前内登陆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1年 5月20日17:00前通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7.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 4日9时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经济标(投标报价+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60分:
投标人投标报价:54-56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4-6 分
B投标人监理方案:24 分
C 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6分
D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5分
E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4分
F投标人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获得奖项1分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上发布。
11其他
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1招标人地址:徐州解放南路26-8号三胞广场1号办公楼
联系人:许宁 电话:0516-85866693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B栋410
联系人:万莉 电话:0516-83908186
2021年 5 月14日